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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抵押备案

实施编码:1143102500656254924002015003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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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抵押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临武县自然资源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5-6266506

    0735-626650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6266306

    0735-6266306

受理条件

采矿权抵押权人为依法批准的贷款机构,采矿权抵押人只能为采矿权人。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晴岚路64号自然资源局403;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审核

14个工作日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办结

2个工作日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09号)第五十七条“矿业权设定抵押时,矿业权人应持抵押合同和矿业权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矿业权抵押备案解除后20日内,矿业权人应书面告知原发证机关”。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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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抵押备案证明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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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