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 2、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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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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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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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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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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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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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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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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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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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6623583
0736-6638110(优化办)
1、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 2、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安福东路519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A07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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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 |
办结 |
1个小时 |
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资料完整真实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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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1号) 第三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第五条: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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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