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2. 出售人、抵押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3. 申请内容不违反禁止性规定。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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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宜章县自然资源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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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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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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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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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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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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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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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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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3763431
0735-3722539
1.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2. 出售人、抵押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3. 申请内容不违反禁止性规定。
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玉溪镇宜章大道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超级综合窗口;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一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一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 2:30-5: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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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经查验或询问,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受理: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2、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3、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5、 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6、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予以受理的,即时制作受理凭证,并交予申请人作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凭据。同时移交初审环节。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
初审 |
2个小时 |
1、按照登记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是否齐全进行审查,2、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回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写出审核意见,并移交登薄环节。审查注意事项:(1)预告登记的注销材料是否齐全、有效;(2)不动产作为预告登记权利人的财产被预查封的,不予办理;(3)其他审查事项。2、查验是否存在不予登记情形,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回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定。 |
审核 |
2个小时 |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复核意见进行审定。 |
审批 |
2个小时 |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复核意见进行审批。 |
办结 |
1个小时 |
工作人员根据许可决定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有关手续;申请被许可的,发放许可结果;申请未被许可的,向申请人送达《宜章县县自然资源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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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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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