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树木经确认为古树名木的。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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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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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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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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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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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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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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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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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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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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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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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8999528
0731-85211466
目标树木经确认为古树名木的。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岳麓区人民政府7栋1楼岳麓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工程项目建设综合窗(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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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6月30日~09月29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4个小时 |
材料齐全,填写无误 |
审核 |
4个小时 |
查勘现场是否符合办理情形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是否具有区城管执法局签发的审批决定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2017〕676号 |
|---|
第二十四条: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四章罚则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暂无结果样本 |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