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湖南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湘药监发〔2022〕20号)第三条。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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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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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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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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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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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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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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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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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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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1-82213672
0731-82212345
符合《湖南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湘药监发〔2022〕20号)第三条。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B19-B26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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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1 |
办结 |
7个工作日 |
1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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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湘药监发〔2019〕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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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申请人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应当在产品首次注册申请前,填写《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申请表》(见附1),并提交申请资料,资料应当包括:(一)申请人企业资质证明文件。(二)产品知识产权情况及证明文件。(三)产品研发过程及结果综述。(四)产品技术文件,至少应当包括: 1. 产品的适用范围或者预期用途; 2. 产品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机理; 3. 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及确定依据,主要原材料、关键元器件的指标要求,主要生产工艺过程及流程图,主要技术指标的检验方法。(五)产品创新的证明性文件,至少应当包括: 1. 核心刊物公开发表的能够充分说明产品临床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专著及文件综述; 2. 国内外已上市同类产品应用情况的分析及对比(如有); 3. 产品的创新内容及在临床应用的显著价值。(六)产品风险分析资料。(七)产品说明书(样稿)。(八)其他证明产品符合本程序第二条的资料。(九)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申报资料应当使用中文。原文为外文的,应当有中文译本。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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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