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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实施编码:11431381MB1711525K4432036002W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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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冷水江市医疗保障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8—5312833

    0738—5312833
  • 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738)12345;(0738)5251000 监督投诉地址:冷水江市平安大道1号新行政中心8楼;冷水江市桃园南路1号政务中心一厅一层“办不成事”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0738)12345;(0738)5251000 监督投诉地址:冷水江市平安大道1号新行政中心8楼;冷水江市桃园南路1号政务中心一厅一层“办不成事”窗口。

受理条件

“《湖南省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医疗费用发票;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单位核对原件并盖章);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单位核对原件并盖章);失业女职工,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证复印 件(单位核对原件并盖章)”或“湖南省本级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待遇申领承诺书”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桃园南路1号政务中心三厅一层医疗保障综合业务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周一到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初审

1个工作日

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审核

12个工作日

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审批

3个工作日

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办结

3个工作日

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5号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2003〕第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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