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永兴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永兴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终止用电业务办理

实施编码:11431023MB0W7763XY4432099P05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终止用电业务办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5-5569062

    0735-556906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5523015

    0735-5523015

受理条件

按照要求执行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永兴大道486号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住建局D39-D41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合格

办结

1个工作日

合格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3号

第二十六条: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 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并提供用户须知资料。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