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我县城乡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孤儿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攸县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
0731-24213802
0731-24222566
具有我县城乡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孤儿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春联街道办事处发展中心247办公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办结 |
3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国务院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
---|
第一条:一、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无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