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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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宁乡市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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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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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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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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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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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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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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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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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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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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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7834526
0731-87212345(宁乡以外地区);12345(宁乡本地)
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山路116号宁乡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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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冬季(10-01~06-30)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01~09-30)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规范性文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835号) 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达到启动条件的,要在锚定价格指数发布后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并确保在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暂无结果样本 |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