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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实施编码:11430300006222317J40001630030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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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8581536

    0731-5858153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8529760

    0731-58529760

受理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且户籍所在地在湖南省的居民; 2、确有因公或因私赴台湾,如商务、探亲、旅游等。 3、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通行证件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相应规定由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 国家特定身份人员需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签署同意出境意见。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2号步步高电器城3楼雨湖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办结

1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的旅行证件系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第二十五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逐次签注。签注分一次往返有效和多次往返有效。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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