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常德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常德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

实施编码:11430700006398224D3000111017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常德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7255225

    0736-725522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7221200

    0736-7221200

受理条件

1.提出申请;2.提供相关资料。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朗州北路市民之家二楼M区市民政M11、M12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申报资料是否齐全。

审核

2个小时

根据受理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审批

3个小时

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定,签署审批意见

办结

1个小时

各环节负责人已签署具体意见,按审批意见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全文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225号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经营性公墓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建设经营性公墓由哪级政府审批?

建设经营性公墓,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