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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3108E2000107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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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8955362

    0731-8895536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2345

    0731-82212345

受理条件

(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二)有生产监控化学品所需的资金和场所; (三)具有与生产监控化学品相适应的技术条件、生产设施,符合当地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四)有与生产监控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五)具备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能力; (六)五年内无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监控化学品的记录。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6-07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7月01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审核资料的完整性

现场审查

2个工作日

现场复核有关情况

审批

3个工作日

根据提交资料和现场审查情况,审批许可文件

办结

1个工作日

根据批准文件,发放许可证。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 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
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贯彻落实措施国发〔2021〕7号
全文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该事项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必须有完整的企业基本情况资料 ; (二)必须持有营业执照; (三)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地业(部颁)标准; (四)必须具备标准的计量与检测设备; (五)所排放的“三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生产、储存现场无事故隐患; (七)生产、储存、销售有标准、完整的台帐; (八)其它有关证件; (九)必须具有熟悉监控化学品数据统计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其他两项见条例实施细则。

申报该事项需提交哪些资料?

(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地理位置图及交通图(附件2) (三)企业厂区平面位置图(附件3) (四)车间设备平面布置图(附件4) (五)产品工艺流程简图(附件5) (六)企业接待国际禁化武组织核查预案(附件6) (七)企业视察前情况介绍(附件7) (八)企业监控化学品管理规章制度(附件8) (九)产品质量标准(附件9) (十)产品说明书(附件10) 《细则》规定的其他五项资料。

产生第二、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中间体需不需要许可?

产生第二、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中间体需要办理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