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55岁; 2、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关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符合相应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5、参加市州组织的理论、实操培训并通过理论、实操考试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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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衡阳市住建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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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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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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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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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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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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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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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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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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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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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34-8169100
0734-8168008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55岁; 2、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关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符合相应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5、参加市州组织的理论、实操培训并通过理论、实操考试
湖南省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大道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综合窗口(E37号--E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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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分批次对申请人员进行理论及实操培训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通过理论及实操培训和考核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凭考核结果制录相关工种的证件核发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9〕第549号 |
|---|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