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凤凰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凤凰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实施编码:1143312300670222214002030009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凤凰县税务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12366服务热线、0743-3501692、办税服务厅咨询

    咨询方式:12366服务热线、0743-3501692、办税服务厅咨询
  • 监督投诉方式

    0743-12345(政务服务热线)、0743-3221991(县优化办)、0743-3225572(县行政审批局)

    0743-12345(政务服务热线)、0743-3221991(县优化办)、0743-3225572(县行政审批局)

受理条件

非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湘西州凤凰沱江镇354国道北侧(县公安局旁)政务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结

1个小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七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