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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华侨身份证明

实施编码:TE43130000649802263001044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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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身份证明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娄底市政府侨务办公室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8-8231200

    0738-823120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8-8314891

    0738-8314891

受理条件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予以办理情况:(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 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 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 视为华侨。 不予办理情况:(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 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娄底市娄星区勤政街3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委统战部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周一—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周一—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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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审核

3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办结

1个工作日

程序合法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第410号
全文
《湖南省归侨侨眷及华侨身份认定办法》湘外侨发〔2012〕第3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第18号
全文
《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09】5号
全文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华侨身份证明》 查看结果样本

因公务出国人员是否具有华侨身份?

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不视为华侨。

出国留学人员是华侨吗?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学习期间,不视为华侨。

业务主管部门暂未上线该服务,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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