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是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零售门店; 2、申请人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3、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精神药品验收标准》的规定。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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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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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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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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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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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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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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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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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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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8-6970050
0738-12345
1、申请人是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零售门店; 2、申请人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3、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精神药品验收标准》的规定。
娄底市娄星区勤政街36号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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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药品管理法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药品管理法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药品管理法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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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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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