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齐全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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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澧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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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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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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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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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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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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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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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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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3334016
0736-3122110
资料齐全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津澧大道与澧西路交叉路口往南190米高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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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 |
审核 |
6个工作日 |
/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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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2020〕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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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条: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无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