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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监督

实施编码:TE43022520099901115431099089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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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监督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炎陵县垄溪乡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26374801

    0731-2637480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26374099

    0731-26374099

受理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或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办理此事项所应具备的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垄溪乡人民政府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

审核

4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

办结

3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民兵工作条例》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1号发布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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