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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义诊活动备案

实施编码:11431027MB0R05041L40001230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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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诊活动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桂东县卫生健康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6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桂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B 区12号卫生健康局窗口,咨询电话:0735-8633704。

    桂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B 区12号卫生健康局窗口,咨询电话:0735-8633704。
  • 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电话:0735-8625628

    监督电话:0735-8625628

受理条件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义诊活动的备案、审查、监督和管理。义诊组织单位原则上应组织本地区的医务人员在本地区范围内举行义诊,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到义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需跨县(区)、市(地、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义诊时,组织单位应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分别向其所在地和义诊所在地相应的县(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四、卫生行政部门对按规定提交的全部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义诊要求的,应明确提出,并在义诊活动前10日书面通知义诊组织单位予以纠正;不纠正者,不得组织开展义诊活动。   五、参加义诊的机构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批准设置的预防、保健机构。   六、参加义诊进行医疗、预防、保健咨询活动的人员必须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执业注册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参加义诊需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并在义诊时佩带本机构统一印制的胸卡。   七、义诊组织单位应当按照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内容开展义诊。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桂东县沤江镇桂东大道桂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B区12号卫生健康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审核

2个小时

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审批

1个小时

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办结

1个小时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第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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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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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