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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粮食收购资格备案

实施编码:11431021006546901F4001059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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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资格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桂阳县发改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4499219

    0735-449921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4499936

    0735-4499936

受理条件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20万元以上经营资金筹措能力,并具有较好的资信; 2.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储存150吨以上并符合国家粮食储存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仓储设施; 3.具有与收购规模相适应的粮食质量检验检测设施和计量工具;4.具有或者聘用具备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的人员。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桂阳县龙潭东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发改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法律法规

审核

2个工作日

符合法律法规

审批

1个工作日

符合法律法规

办结

1个工作日

符合法律法规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6年第666号修订

第一条:为了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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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