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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

实施编码:11430682MB0450052C4000717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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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3050000(临湘智慧政务大厅)

    0730-3050000(临湘智慧政务大厅)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12345

    0730-12345

受理条件

目标树木经确认为古树名木的。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临湘市长盛西路333号临湘智慧政务中心一楼1-14号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初审

1个工作日

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适法性审查; 2、组织现场踏勘、查阅相关图纸审查迁移古树名木可行性;3、组织有分管领导、专家、技术人员参加的技术论证;4、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报分管领导审批。

审核

1个工作日

1、审查技术论证结论; 2、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申请的批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3、审核合格后报市政府审批。

审批

1个工作日

1、对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进行最终审定;2、同意审查意见的,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3、不同意审查意见的,退回材料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办结

1个工作日

1、根据市政府的审批意见对许可程序的合法性、审批决定进行确认,印制许可文书并加盖专用章。 2、向申请人及时准确告知、送达审核结果并在网络平台和窗口公示,将应归档的资料成册归档。 3、对未通过审批而退回的资料,及时转给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2017〕676号

第二十四条: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四章罚则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临湘市政务服务办理结果告知书》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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