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必须符合各省市州公积金中心贷款政策的规定申请贷款。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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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兴县管理部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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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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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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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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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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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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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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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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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5-5533290
0735-2223803
借款人必须符合各省市州公积金中心贷款政策的规定申请贷款。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永兴大道486号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兴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A23-A26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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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初审 |
1个工作日 |
符合标准 |
复核 |
1个工作日 |
符合标准 |
合同签订 |
1个工作日 |
符合标准 |
购、建、修房真实性调查 |
1个工作日 |
符合标准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符合标准 |
系统录入资料 |
6个小时 |
符合标准 |
抵押确认 |
6个小时 |
符合标准 |
系统放行确认 |
6个小时 |
符合标准 |
办结 |
6个小时 |
符合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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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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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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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