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取得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发放纸质证书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岳阳县人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9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
依申请类 |
0730-7662170
0730-7607966
对取得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发放纸质证书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长丰路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办公楼三楼307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材料是否齐全 |
审核 |
4个工作日 |
符合省厅发布的各系列评价办法规定的参评条件 |
审批 |
3个工作日 |
符合省厅发布的各系列评价办法规定的条件并按规定的通过率择优通过。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没有影响晋职问题。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1.《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4〕14号)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实行分级管 理,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授权组建具有权威性、公正性的跨部门、跨单位的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织,按照颁布的 标准条件和规定程序对申请人进行评价。第十条:资格评定办事机构设在被授权的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受理申请, 组织评审,接受咨询等日常工作。第十九条:评委会评审结果由相应人事(职改)部门审批。资格评定办事机构应在评 审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经审定的评定结果通知申请人。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评定结果通知 书,到资格评定办事机构或其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职(执)业资格证书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