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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农村危房改造

实施编码:54431224ME1207696C6430517007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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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溆浦县龙潭镇虎岗村
行使层级
村(社区)级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龙潭镇人民政府0745-3870882

    龙潭镇人民政府0745-3870882
  • 监督投诉方式

    龙潭镇人民政府纪检办公室0745-3870882

    龙潭镇人民政府纪检办公室0745-3870882

受理条件

1、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四类重点对象。2、房屋经鉴定为C级、D级和无房对象。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溆浦县龙潭镇新兴社区 龙潭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各村便民服务中心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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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属农村危房改造者条件具备,材料齐全

初审

1个工作日

资料符合标准,条件具备,予以通过

审核

25个工作日

验收合格,予以审核通过

审批

2个工作日

资料符合标准,条件具备,予以通过

办结

1个工作日

验收通过,县财政拨款下放到位,给予发放。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
全文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给付表 查看结果样本

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可以,但需委托书

业务主管部门暂未上线该服务,无法办理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