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四条 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一并报经审批或者备案。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规定。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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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统计局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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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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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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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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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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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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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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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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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2214286
0731-822142860731-82214734
0731-8221473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四条 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一并报经审批或者备案。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规定。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机关二院六办公楼湖南省统计局418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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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3个工作日 |
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
初审 |
2个工作日 |
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
审批 |
5个工作日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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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主席令第九号,2009年6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个人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统计调查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请审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年4月12日国务院第168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五十二条第二款: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应当依法报经批准。统计调查范围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统计调查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由国家统计局审批。 3.《涉外调查管理办法》(2004年10月13日国家统计局令第7号)第二十一条:国家统计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对涉外社会调查项目的审批。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涉外调查机构申请批准涉外社会调查项目,调查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向国家统计局提出;调查范围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提出。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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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决定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