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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383B2000134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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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统计局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1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2214286

    0731-8221428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4734

    0731-82214734

受理条件

按照《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 (二)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市场调查或者社会调查内容; (三)具有熟悉国家有关涉外调查管理规定的人员; (四)具备与所从事涉外调查相适应的调查能力; (五)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开展三项以上调查项目,或者调查营业额达到三十万元; (六)有严格、健全的资料保密制度; (七)在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申请机构有下列情形的,我局不予颁发涉外调查许可证: (一)非法成立或者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经营范围或者业务范围不包含市场调查或者社会调查内容; (三)不具有熟悉国家有关涉外调查管理规定的人员; (四)不具备与所从事涉外调查相适应的调查能力; (五)不能提供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开展三项以上统计调查项目,或者调查营业额达到三十万元的项目合同、调查问卷等材料; (六)未建立严格、健全的资料保密制度; (七)最近两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机关二院六办公楼湖南省统计局418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初审

3个工作日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审核

3个工作日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审批

2个工作日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办结

1个工作日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主席令第九号,2009年6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个人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统计调查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请审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年4月12日国务院第168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个人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统计调查活动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涉外统计调查资格的机构进行。涉外统计调查资格应当依法报经批准。统计调查范围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当持有关证明文件和统计调查方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3.《涉外调查管理办法》(2004年10月13日国家统计局令第7号)第八条:国家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第十条第一款:国家统计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对申请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资格认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申请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机构,调查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向国家统计局提出;调查范围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提出。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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