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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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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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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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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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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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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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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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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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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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材料范本 | 材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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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D区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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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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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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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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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1个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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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1次
到现场次数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