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配偶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户支付房租的;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离休、退休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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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机关 |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湘阴县管理部 | 行使层级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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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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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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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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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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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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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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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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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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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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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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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2346809,0730-2346810,0730-3059561,12329
0730-12345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配偶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户支付房租的;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离休、退休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街道江东路米漾米居三楼住房公积金大厅,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街道新世纪大道12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3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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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政务服务中心夏季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符合提取要求。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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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10号 |
|---|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暂无结果样本 |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