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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签发

实施编码:1143032100623019XA40001630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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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签发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潭县公安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需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7889038

    0731-5788903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7889040

    0731-57889040

受理条件

有赴港澳旅游需求的中国居民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天易路6号湘潭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天易路6号湘潭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厅9号公安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湘潭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出入境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人身份、资料进行查验、国家工作人员比对初步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对申请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或更正、补齐资料后再提出申请

审核

1个工作日

湘潭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人对申请办理护照的申请人身份、资料进行查验、在逃人员比对、国家工作人员比对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

审批

3个工作日

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办结

2个工作日

对审批通过的,予以制证。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需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 查看结果样本

未成年人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未成年人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监护人陪同办理,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未成年人的户口簿。如户口簿不能直接体现父(母)子关系的,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