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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保管的文物藏品档案、管理制度备案

实施编码:11430381MB109781XQ4431068006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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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保管的文物藏品档案、管理制度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乡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6768531

    0731-5676853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6791068

    0731-56791068

受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法律法规规定的申报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东山街道涟滨南路761号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H07综合受理窗口(03)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

审核

4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审批

1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办结

1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7〕第676号

第二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馆藏文物档案,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报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馆藏文物档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一级文物藏品档案,报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条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文物,借用人应当对借用的馆藏文物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文物的安全。 借用的馆藏文物的灭失、损坏风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借用该馆藏文物的文物收藏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81号

第三十六条: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馆藏文物档案;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国家一级文物藏品档案和其主管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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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1982年颁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