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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参保单位注销

实施编码:11430423006278353U40020140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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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参保单位注销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衡山县人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4-5998135

    0734-5998135
  • 监督投诉方式

    县内拨打12345,县外拨打0734-5824101

    县内拨打12345,县外拨打0734-5824101

受理条件

参保单位发生以下情形时,应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注销登记手续。(一)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二)被批准解散、破产、撤销、依法终止缴费义务;(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开云镇工业南路与创品路交汇处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工作日

依规

办结

7个工作日

依规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 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 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条:参保单位因 发生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 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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