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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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花垣县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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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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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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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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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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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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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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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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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3--7218470 0743--7218223
0743--12345
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边城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或赶秋南路111号;
法定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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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审核 |
3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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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 第十五条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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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