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作为质押物质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质押备案;质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质押备案,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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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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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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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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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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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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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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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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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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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7898402
0736-78984020736-7703591、0736-7221200
0736-7703591、0736-7221200机动车作为质押物质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质押备案;质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质押备案,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白鹤山镇东山路交警支队办证大厅一楼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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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机动车信息准确其他材料正确 |
办结 |
23个小时 |
机动车信息准确其他材料正确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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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公安部令第102号,2012年9月12号公安部令第124号予以修改)第四十二条:“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质押备案。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质押备案。”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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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质押、解除质押备案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