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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

实施编码:11430221006194651F4431020033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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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渌口区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27618211

    0731-2761821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27618133

    0731-27618133

受理条件

符合相关要求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南江南路农机局大楼3楼305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和审核

1个工作日

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现场核查

1个工作日

组织人员现场勘查

登记备案

1个工作日

负责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备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7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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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办理畜牧兽医事务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答:可以。请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并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问:提交材料应当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答:请根据申请材料的要求提交。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