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市政工程档案验收申请表》达到档案验收受理条件即可受理。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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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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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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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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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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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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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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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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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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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4327863
0731-25222505
《房屋市政工程档案验收申请表》达到档案验收受理条件即可受理。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春联街道东城新区政务大厅住建窗口;湖南省株洲市攸县住建局档案馆住建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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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1.根据受理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对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登记受理,提出初审意见,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2.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出具《一次性告知书》,申请人补正后予以登记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当场更正的,请申请人当场更正。3.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个工作日出具《补正通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和依据,出具《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加盖行政审批章送达申请人。 |
审核 |
1个小时 |
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定要求的,准予许可,核发《建设工程档案接收和移交证明书》;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予许可的,出具《不准予决定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依据。 |
办结 |
1个小时 |
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并向申请人依法核发《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或《不准予决定通知书》,出具《办结告知书》。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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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9〕第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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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9〕第47号 |
第八条:将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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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