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公路发展规划;2、项目属于收费公路;3、工程建设已经完成;4、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的规模、技术等级、收费站之间的间距要求;5、管理主体已经确定;6、属于经营性收费站的,省政府已经批准授予了经营性公路特许经营权。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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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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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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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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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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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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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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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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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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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2213008、0731-82213001
0731-82212345
1、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公路发展规划;2、项目属于收费公路;3、工程建设已经完成;4、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的规模、技术等级、收费站之间的间距要求;5、管理主体已经确定;6、属于经营性收费站的,省政府已经批准授予了经营性公路特许经营权。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4-C21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初审 |
1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复审 |
5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审查 |
5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审批 |
5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办结 |
5个工作日 |
符合要求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令第417号)第十五条:(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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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XX高速公路设站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