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符合评选的基本条件,逐级推荐申报。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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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汉寿县教育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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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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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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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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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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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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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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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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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2856233
0736-2880017
申请人符合评选的基本条件,逐级推荐申报。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龙阳中路65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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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提交《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申报表》,按相关通知准备好相关印证材料 |
办结 |
4个工作日 |
按程序县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按相关通知进行表彰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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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2. 湘政办发〔1993〕29号《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评选暂行办法》(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 3. 关于公布湖南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告。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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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第XX届“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的决定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