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临时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申请临时进口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不在国内实效发射(例如为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的: 1、申请临时进口的设备具有合法的用途; 2、具有合法、有效的进出口合同或者设备运单。 (二)申请临时进口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需要在国内临时实效发射(例如技术交流、参展、体育比赛等)的: 1、申请临时进口的设备具有合法的用途; 2、具有合法、有效的进出口合同或者设备运单; 3、使用的无线电频率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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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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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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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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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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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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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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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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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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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8955569
0731-889555690731-82212345
0731-82212345申请临时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申请临时进口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不在国内实效发射(例如为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的: 1、申请临时进口的设备具有合法的用途; 2、具有合法、有效的进出口合同或者设备运单。 (二)申请临时进口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需要在国内临时实效发射(例如技术交流、参展、体育比赛等)的: 1、申请临时进口的设备具有合法的用途; 2、具有合法、有效的进出口合同或者设备运单; 3、使用的无线电频率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材料范本 | 材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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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湖南省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A6;
法定工作日 , 全年: 上午9:00 — 12:00 ;下午13:30 — 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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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 |
初审 |
2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齐全,符合法定权限。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审批程序合规。 |
审批 |
2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齐全,符合法定权限,审批程序合规。 |
办结送达 |
3个工作日 |
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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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28号公布,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修订)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进行体育比赛、科学实验等活动,需要携带、寄递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临时进关的,应当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凭批准文件办理通关手续。”第五十三条第三款“其他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我国境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应当按照我国有关规定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报请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携带、寄递或者以其他方式运输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取得型号核准而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入境的,应当按照我国有关规定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报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后,到海关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入境手续,但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不需要批准的除外。”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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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关审查批件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