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湖南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湘金监发〔2022〕71号)要求。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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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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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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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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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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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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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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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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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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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2212930
0731-82212189
符合《湖南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湘金监发〔2022〕71号)要求。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4-A05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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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
初审 |
5个工作日 |
首席审批员审核。 |
复核及审核 |
4个工作日 |
保险处审核。 |
决定 |
4个工作日 |
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党组会审议。 |
办结告知 |
1个工作日 |
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保险处将意见交由政务中心窗口反馈。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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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81项:予以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包括“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28项“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实施机关由中央有关部门调整为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 该项审批项目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