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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收购出售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产品的备案

实施编码:11430304MB1830989T443102006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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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收购出售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产品的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岳塘区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5568139、0731-55580019、0731-55580023、0731-55577164、0731-55580017

    0731-55568139、0731-55580019、0731-55580023、0731-55577164、0731-5558001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5568242

    0731-55568242

受理条件

1、有固定的生产场地,且持有养殖证,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 2、用于繁殖的亲本来源于原,良种场,质量符合质标准; 3、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产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沁园路与芙蓉大道交叉口西北方向岳塘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3、4、5、6号窗口;

2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审核

4个工作日

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办结

1个工作日

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第二十六条:“经批准出售、收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经营利用证》到出售、收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出售、收购、利用活动”。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备案的物种来源有要求吗?

备案的物种来源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