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提出申请。 2.提供原许可证。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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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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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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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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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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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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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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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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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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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52817350
0731-52817008
1.依法提出申请。 2.提供原许可证。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3楼综合审批区201-204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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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资料完整真实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审批 |
5个工作日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准确完整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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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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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交通运输部实施省际危险品船运输、沿海省际客船运输、长江干线和西江航运干线水上运输距离60公里以上省际客船运输的经营许可。其他内河省际客船运输的经营许可,由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所在地省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实施,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与航线始发港、挂靠港、目的港所在地省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交通运输部决定。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应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具体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