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衡阳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衡阳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告知承诺制

(1)告知承诺制
在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实行告知承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优化告知承诺流程,在政务服务事项领域逐步实现告知承诺办理电子化、告知承诺效率可量化、信用监管自动化,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 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2)适用对象

①对于目录内的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事项。

②对于采取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人,行政机关通过告知承诺系统查询核实,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带来的便利
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要求申请人作出承诺后,申请人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审批决 定,实际上是通过告知承诺大幅简化审批程序,实现快捷办证和快捷领证。
(4)违约责任
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会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实施编码:11430421445478234Y4000120029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衡阳县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6836231

    0734-683623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6811224

    0734-6811224

受理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具有水产苗种认证资格; 2、项目品种在农业部品种名录之列; 3、引进品种不影响我省区域内水生动物多样性; 4、引进品种不破坏我省水域环境生态平衡。 5、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质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 6、具有专用隔离暂养池; 7、具有扩散跟踪制度; 8、具有防止苗种流入天然水域的技术措施。

所需材料

可选择办理模式,查看需提交材料信息: 查看我的可复用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蒸阳大道261号衡阳县政务服务大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初审

1个工作日

由县农业农村局XX股初审人员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全部内容。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分管负责人复审。

审核

2个工作日

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审核初审人员移送的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写出书面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退件意见,并说明理由,将申报材料一并交受理人员退回申请人。

审批

2个工作日

对符合规定的,县农业农村局做出批准该行政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批准,说明理由,材料退回申请人。

办结

1个工作日

许可的书面决定由县农业农村局XX股负责送达。对不予批准的,县农业农村局应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及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十六条第三款:水产苗种的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46号)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从事水产苗种生产,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如何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1)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经审查不同意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需要变更生产范围、种类的、期限

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种类等进行生产。需要变更生产范围、种类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许可有效期限为三年。期满需延期的,应当于期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续展手续。

检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质量检验机构对辖区内苗种场的亲本和稚、幼体质量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到期仍不合格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并注销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