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泸溪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泸溪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义诊活动备案

实施编码:11433122MB1B08354D40001230440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义诊活动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泸溪县卫健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3-4260567

    0743-4260567
  • 监督投诉方式

    0743-12345

    0743-12345

受理条件

符合《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65号)、《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泸溪县朝阳路卫健局受理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义诊备案的,应当即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卫生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其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的内容予以确认,但申请资料中涉及技术性的实质内容不得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6、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本行政机关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

审核

6个小时

(1)按照法定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查;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受理人员,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办结

1个小时

(1)对准予义诊的,发放义诊批复; (2)对不准予义诊的,制作并送达不准予决定通知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第365号
全文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批文 查看结果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