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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与质量结论登记备案

实施编码:1143078100643802XX443101906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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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与质量结论登记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津市市水利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4212955

    0736-421295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4241600

    0736-4241600

受理条件

1、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申报资料真实、完整。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津澧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水利局42号窗口;

2办理时间

全年,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

初审

1个小时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

审核

1个小时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

审批

1个小时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

办结

1个小时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第十六条 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盖章的核备表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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