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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儿童身份证明

实施编码:11430781006730485E5432009301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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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儿童身份证明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津市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6-4223836

    0736-422383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4241600

    0736-4241600

受理条件

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澹津路三洲驿派出所户籍窗口(各派出所);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材料是否齐全。受理人以各派出所实际值班民警为准

审核

5个小时

审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人为各派出所实际领导。

办结

1个小时

及时办结。办结人以各派出所实际值班民警为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第二类第4条 经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调查核实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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