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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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津市市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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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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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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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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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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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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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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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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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6-4223836
0736-4241600
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澹津路三洲驿派出所户籍窗口(各派出所);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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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小时 |
材料是否齐全。受理人以各派出所实际值班民警为准 |
审核 |
5个小时 |
审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人为各派出所实际领导。 |
办结 |
1个小时 |
及时办结。办结人以各派出所实际值班民警为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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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第二类第4条 经公安部门办案单位调查核实儿童为拐卖受害人,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