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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

实施编码:114307810064380116443201120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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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津市市民政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6-4221576

    0736-422157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4241600

    0736-4241600

受理条件

低保户中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限1-4级; 一、二级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 三、四级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 两者条件则享受两项补贴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津澧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0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工作日

1、内容真实;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审核

5个工作日

1、内容真实;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办结

5个工作日

1、内容真实;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54号)第三条第(二)点(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网络信息平台,并将初审资料报送县市区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县市区残联将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同级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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