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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食品小经营许可

实施编码:11430721MB0W9803545430131056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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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经营许可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4330003

    0736-433000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4323110

    0736-4323110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大鲸港镇西城社区创新创业园企业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6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5月31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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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受理

审核

1个小时

审核

办结

1个小时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设立小餐饮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材料以及包含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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