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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人防工程认定

实施编码:11430721MB0W9803545430799009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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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认定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6-4330003

    0736-433000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6-4323110

    0736-4323110

受理条件

1、 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2、申请人具有开发建设资质;3、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齐全。受理时限:审批标准: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人防办职权范围内。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大鲸港镇西城社区创新创业园企业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6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5月31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受理

审核

1个小时

审核

办结

1个小时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7号)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人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的认定、监督有关产权的管理工作”。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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