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浏阳经开区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浏阳经开区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业项目及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备案、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

实施编码:TE430181K2821910B24431004002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业项目及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备案、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浏阳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31-83212345

    0731-8321234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12345

    0731-12345

受理条件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开区康宁路9号管委会216办公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4个小时

材料齐全、合法有效。

审核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合法有效。

复审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合法有效。

办结

3个小时

材料齐全、合法有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

第三十六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备案通过通知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