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已结案; 2、案卷材料完整、真实 ; 3、符合规范的归档要求。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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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湖南省司法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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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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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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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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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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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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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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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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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5907511
073185907511073185907568
0731859075681、案件已结案; 2、案卷材料完整、真实 ; 3、符合规范的归档要求。
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一楼101办公室
法定工作日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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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5个工作日 |
符合案件质量评估标准 |
办结 |
25个工作日 |
发放补贴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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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 第二十四条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参考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平均成本等因素核定,并可以根据需要调整。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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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查看结果样本 |